近日,又一起市场监管执法案例引发社会关注。据法治日报报道,12月24日,江苏盐城一农民卖羊获利180元被大丰区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的行政诉讼案件,在盐城中院二审公开开庭。
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感受度、接纳度、认可度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。如何做到?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:“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,背后有情有义。要坚持以法为据、以理服人、以情感人,既要义正辞严讲清‘ ...
食品安全法规定“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,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,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”,由此可见,当地的行政处罚已经是按较低标准执行了,为何舆论依然会感到瑟瑟寒意呢? 这是因为执法者手中的“法理”与行政相对人、围观公众心中的“常理”产生了巨大的张力。